在“五水共治”新形势下,浦江县国税局结合实情,审时度势,与地税部门联合出台了《水晶行业税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以制度创新推进行业税收管理。
该制度的最大亮点在分割电量方面,实行用电转售管理,水晶企业在办理用电分割事项时,必须以所开具转售电力发票为依据,按照所属管辖区域向国地税管理部门申报,管理员凭此录入监控平台,有效防范税款流失。为引导水晶企业开展网上申报工作,浦江县国税局先后分4批对全县所有水晶企业就网上申报操作流程、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抵减税款的计算方法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通过培训引导,水晶企业纳税意识明显增强,水晶行业税收征缴率由去年的84.4%提高到今年的92.6%,一举扭转了以往需不断催征的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