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在签订合同或订单时,应注意的哪些细节问题?
(1)查看对方当事人的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并复印留存。除一般资信调查方法外,对方当事人住所地的邮政编码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信息。在许多国家,根据邮政编码就可以准确查询到确切的住址,是核实外商所称住址是否一致的基本方法。有效了解对方的真实身份,在一定程度上可预防合同诈骗的发生。
(2)确定签署合同的签字人权限。如果是代理人代为签署合同的,应留存有效委托书,特别是翻译代为外商签名的时候;生产企业直接与外贸代理人签订代理合同时,要明确外贸代理人的委托权限;委托权限不明或没有授权的签字,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引起争议。
(3)为便于可能发生纠纷的快速解决,可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合同中增加违约责任条款,包括产品质量违约责任、延期交货或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认定以及索赔方式;
(4)合同中须约定有效的仲裁协议条款。从实践经验上看,除双方协商一致外,申请仲裁是解决争议的最有效方式,仲裁条款的具体内容包括仲裁地,具体仲裁机构,适用的法律和仲裁规则。例如,“如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需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进行仲裁,并适用该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裁决为终局性裁决并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适用中国法律,仲裁语言为中文。”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Shanghai commission (CIETAC-Shanghai) for arbitration which shall b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mmission's 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Chinese law—arbitration; Chinese -Language of Arbitration. "
(5)明确约定产品质量标准和数量的计量标准。合同中慎用“大约”、“左右”、“良好品质”等含糊不清的文字。如在合同中约定“产品质量与样品大致相同”的条款,就容易在履行过程中引起争议。
(6)可以约定特殊免责条款。一般只有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才构成免责,但当事人可以约定特殊情况下的免责权利。如,由于面对工业用电紧张的现实,会造成生产厂家迟延交货,导致外商损失的,生产厂家不能推卸自己的赔偿责任。如果经营企业为避免不必要的赔偿责任,可以在合同中特别约定“因用电原因造成迟延交货的免责条件”。但在主张免责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而且还有一定免责限度。
(7)根据贸易的具体情况,在合同中适当增加“第三方签字”条款。第三方可以是见证人、担保人或与合同内容有关的人或单位。如,外商通过外贸公司采购商品,经营企业既可以与外商直接签订合同并由外贸公司充当第三方签字确认,也可以与外贸公司签订合同时并要求外商签字确认,这样也有利于减少履行合同的纠纷。(朱凌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