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灯来源于十七世纪中叶的欧洲,第一盏水晶灯产自法国,距今已有三四百年的历史。水晶灯在我国的开展起步较晚,九十年代中后期我国水晶灯市场刚刚起步,直到2002年才进入快速开展期。仅仅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中国水晶灯生产商就有几百家。
随着近年来各种装饰类灯具不断推陈出新,特别是低压灯、简约风格花灯的异军突起,水晶灯渐渐地不再那么吃香了,有的品牌甚至淡出了人们的视线。现在水晶灯品牌太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商家不得不降低价格抢客户,从而使经营利润不断下降。利润薄了,如果厂商合作不太愉快,就更难做了。面对以下四种情况,商家可说是既苦恼又无奈:
无奈之一:库存难做。
按惯例,厂家接到订单再组织生产,除非把样灯取下来给你,一般没存货,厂家发货时间很慢。陈福忠说,专业经营各种中高档水晶灯相对古镇市场,经销商要困难得多,批发商必须有一定资金实力,有一定的库存量,因为各种工程订单,都是看样订货。
无奈之二:厂家抢单。
常州市场虽然经营水晶灯的商户众多,但专营的没几家,单一品牌专卖店就更少了。商家进货时多数是看款式,一家拿一点,因此厂家普遍是区域保护意识差,典型的“有奶便是娘”,哪个地方都想发、都敢发。可货到了灯具市场,即使是大户,也不怎么批得动,时不时卖一两个。二级市场经销商做得好点的就直接到广东进货。许多工程客户还可能直接把电话打到厂里,一旦厂家不保护,与商家抢单,批发商就不占优势,这对批发商也不公平。如此一来商家就不敢大投入。
无奈之三:风险巨大。
谢大中特别强调,做水晶灯有一定风险,因为大一点的厂家一般都不代付,进货时都要现款。一旦卖不掉,退回去就不值钱了,厂家自然不敢代付。除非质量有问题,否则一般不退货,商家做得不好就会亏本。
无奈之四:支持不够。
厂家只管收钱,货一出门,剩下的似乎都是经销商的事了。一些大工程需得到厂家的全力协助才行,如果厂方配合得不好,效果可想而知。一般情况下,水晶灯厂家外派的业务员都不多,商家在市场上也常常是单打独斗、自生自灭。
目前是照明行业发展过程中一个较特殊的时期,产品的同质化日益严重,价格战越来越激烈,企业的利润也被压缩得所剩无几,行业洗牌不会太远。在此时,有实力的企业不会再参与无序的价格战,而是超脱混乱的竞争,修炼内功,在产品、销售等各方面大胆创新,走出一条特色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