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一家小工厂的老板,雇了十多位民工,加工一种自行车配件。
快到年关的时候,朋友突然发现车间里的不少铜质配件不见了,经过询问,其中有位民工嫌疑最大。朋友本来可以报警,但他却没有那么做。
朋友召集了这十多位民工开了一个会,朋友在会上说:“铜配件失窃,我不想报警,因为我一旦这样做,你们中间的有一个人,可能无法回家过年了。”
我觉得朋友太仁慈。我觉得一个心中有贼念的人,是根本不在乎别人给他的机会。
春节前一周,这些民工都要回家过年了。他们一一领取了工资。轮到一个小伙子时,那小伙子从工资中抽出了二百元,放在朋友面前。
朋友不解。
那小伙子低下头,说:“那些铜配件是我拿的……这些天我心里一直不好受。。。春节回来,你不会不要我做工吧?”
朋友很惊讶。他没有想到他会主动承认错误。朋友轻轻笑了,说:“不会的。”
小伙子愧疚满面地走了。
但后来,那个小伙子一直没有来。而朋友的小工厂因为城市区块整治,搬了地方。
朋友有时候到劳动力市场招工,他会特别留意年轻人,看看这个男孩是否在。平时,朋友经常聊起这个男孩,说那男孩是安徽人,家里有一个妹妹,父亲早已亡故,不知他有没有找到工作,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好不好。
我对朋友感慨万千。
我知道朋友是一个善良的人,他其实并不关心那个男孩的是否有工作,而是关心他有没有改掉小偷小摸的习惯。
朋友对我说:“如果是别人,也许他根本不可能给他改过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