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实施方案
自我县开展“五水共治”行动以来,水晶产业完成了规范集聚,从源头加强控制,减少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薄弱,行业内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劳动者个人防护意识欠缺,监管执法力度不强等原因,群发性职业病发生的风险仍然较大。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建立与企业发展相匹配的监管机制,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水晶企业职业卫生专项治理,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目标
(一)掌握水晶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与企业底数,建立职业卫生监管档案。
(二)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实现水晶企业达到“六个100%”的要求:一是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害劳动者培训率100%;二是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或现状评价率100%;三是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100%;四是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100%;五是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六是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率100%。
(三)掌握水晶企业主要生产工艺和职业病危害特点,总结职业病危害治理经验,探索建立该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的长效机制。
二、专项治理内容
(一)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相应的档案台账。
(二)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及时、如实向辖区安全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三)劳动者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在岗前、在岗期间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突出培训内容针对性、有效性检查。
(四)开展作业场所的检测与评价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每三年进行现状评价,并将结果向劳动者公布。
(五)落实职业健康监护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六)作业场所职业卫生防护情况。主要检查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是否保持良好通风,配置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规范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是否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为劳动者配备防尘毒口罩、耳塞等职业病防护用品并能正确使用。
三、方法步骤
对水晶行业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从2018年6月初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排查核实阶段(2018年6月1日-25日)。
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结合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摸底调查,摸清水晶企业基本情况,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认真动员部署。各地于2018年6月25日前将本辖区的专项治理名单(附件1)上报县安全监管局,联系人:张莉萍,联系电话:84157629。
(二)治理实施阶段(2018年6月26日-8月底)。
1.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本辖区专项治理对象的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照治理验收标准和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和要求,进行职业卫生专题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2.企业自查自改。督促和指导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专项治理验收标准,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查找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组织机构、培训教育、危害申报、检测评价、危害告知、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护等内容落实情况,做到边查边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整改时限,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3.监督检查。在企业自查自改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形式,对企业开展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及时指导、督促企业做好治理整改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9月)。
1.验收检查。由县安监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金华市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治理验收标准》(附件2)要求,组织职业卫生专家按验收表的内容逐家检查、打分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对经整改仍不达标或拒不整改的,依法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责令关闭。
2.总结提升。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材料的收集汇总,总结治理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特点、治理方法和做法,提高职业卫生监管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职业危害防治事关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乡镇(街道),浦江开发区、县水晶产业园区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做到倒排时间,逐项推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精心组织,严格检查。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加强对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的监督执法检查,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职业病危害隐患,必须责令企业整改到位,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发挥中介作用,探索社会化服务模式。要探索职业病防治社会化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队伍的优势,尤其在方案制定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整改上要发挥好中介机构和专家的作用,提高专项治理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