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3496008
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公文、制订办公室工作制度;
2、负责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相关报告、制度的起草;
3、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政务信息,调研工作。
4、协调各部门、单位的工作关系;
5、督查检查领导指示执行落实情况,跟踪调研,做好上传下达;
6、负责机关内部事务管理跟踪,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督查办公室内:0563-3497615
(二)信息中心:0563-3496008
(三)统计站:0563-3499115
二、维稳综治工作办公室:0563-3499125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综治委及本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综治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综治工作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处理日常综治工作。
2、协调指导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和基层平安创建工作,督促基层平安综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组织辖区开展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宣传工作。
3、督促辖区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负责综治工作年度检查、考评,并提出奖惩建议。
4、收集掌握社会稳定工作信息,调查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及时提出工作对策措施。
5、组织、指导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协调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角处置。
6、建立落实避风险责任机制,督促对重大项目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重点不稳定因素落实一案一策,包案负责,并对处置情况实施督查。
7、制定重大不稳定因素预警方案和群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指导、协调群体事项预防处置。
8、办理其他有关平安、综治、维稳工作事项。
(一)群众工作办公室:0563-3499256
(二)突发性事件处置应急管理办公室:0563-3496008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0563-2283390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镇产业结构调整的制定和实施,指导全镇发展外向型经济。
2、坚持“工业强镇”的指导方针,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结合本镇实际,拟订全镇工业发展规划,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协助组织、推进全镇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定期制定外资投资的项目指南;积极参与省、市、区的各种招商活动,促进外地企业到本镇投资。
4、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协助做好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上报;加强同上级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帮助企业解决日常工作中出现问题,协助兑现优惠政策。
5、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的开发和引进,促进高附加值、带动性强、科技含量高的企业发展壮大。
6、做好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抗灾自救、扶贫开发的协调工作。
7、监督镇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办理的有关事项,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8、协调全镇工业、商贸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监督检查工作。
9、做好全镇劳动、社会保障工作,贯彻实施农村社会保障的各项政策。
10、做好全镇科技工作,促进科技进步。
11、做好民营个私经济发展管理服务工作。
12、做好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招商办公室:0563-2283390
(二)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0563-3497566
四、计划生育办公室:0563-3497200
工作职责:
1、全面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规章和制度,模范遵守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人员和节育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2、实行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定岗定责,做到岗位有人、责任分明、相互协作、任务落实。
3、建立月例会、月报表制度与计划生育专干包村、进村入户访问制度,做到情况明、数字清,并按时、准确填报统计报表。
4、掌握总人口数量、结构和育龄夫妇的婚姻、生育、节育状况及其变动过程,实施对育龄夫妇婚、孕、产、育各期的服务。
5、宣传和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开展人口国情教育、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6、 编报并实施人口计划,负责一孩生育指标审批,二孩生育指标初审、上报。对核准的生育指标要落实到户到人。
7、开展婚育、节育技术服务,做好婚育管理和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咨询、避孕药具的发放工作。
8、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建立业务学习制度。
9、坚持对村、组及计生专干的工作状况经常进行检查和年度考核,并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考核评审。
10、做好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条例和征收程序。
11、指导各村社区对避孕药具的管理工作,做好药具计划和发放。
12、实行流入人口与常住人口计划生育同管理同服务,做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工作,做好验证、登记建卡、发放工作。
13、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好计划生育各项基础信息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14、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计生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计生服务所:0563-3499123
五、司法所:0563-3499011
工作职责:
1、指导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纠纷多发的毗邻地区建立健全调解委员会和调解网络;
2、指导辖区内各类调解组织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推进规范化建设;
3、对调解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调解队伍的法律素质和调解水平;
4、指导辖区内各类调解组织开展民间纠纷排查和专项治理活动,参与重大疑难和易激化民间纠纷的调解,做好预防矛盾纠纷、防止纠纷激化工作;
5、主动向镇党政领导、政法部门反映社情民意和民间纠纷情况,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解决实际问题。
六、农业综合服务站:13966172808
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农业、农业技术和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了解、反映农民群众在发展农业生产中的问题与要求。
2、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承担镇政府委托的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试验、示范、推广任务,开展技术宣传与培训,支持农民技术协会、研究会等群众性服务组织并开展科技推广工作;认真开展本地区化肥、农经、农膜、种子、种苗等农业生产资料的服务工作。
3、协助镇政府制定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农业技术措施;积极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的技物配套服务工作。
4、负责本镇水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搞好镇境内水利规划,协助镇政府搞好防汛、抗旱、水利兴修、镇供水节水、水土保持以及水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协助做好水事案件的查处工作。
5、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镇农机安全监理、农业安全生产、监定和农机事故处理工作;做好农机市场的服务工作;搞好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
6、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农(技)机推广站:13966172808
(二)畜牧兽医站:13856331778
(三)水产站:0563-3499105
(四)水利站:0596-3499117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13865345897
七、社会事务服务站:
(一)民政所:0563-3499124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2、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本镇的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本镇的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本镇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济。
3、负责对本镇优抚对象的优待定期抚恤金和现役军人家属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4、贯彻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该保才保。
5、抓好基层政权的管理和完善各种管理制度。
6、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文化站:0563-3499121
工作职责:
1、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以及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科学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推进“三个文明”建设的发展,构建和谐百节。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辅导和培训农村基层的文艺和体育骨干、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协助和辅导文化室开展工作。
3、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当地的经济建设服务。
4、搜集、整理民间文艺遗产,开展好文物法宣传,做好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5、受当地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的委托,对农村文化、体育事业、民间艺人以及对辖区内的文化、体育市场进行管理。
6、充分利用和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以文补文、多业助文的经营活动。
7、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0563-3499122
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就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的宣传和咨询。
2、负责组织开展就业及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建立就、失业人员及落实就业政策情况等基础台帐,并实行动态管理。
3、负责审核、上报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相关资料、组织开展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4、收集、发布就业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服务。
5、负责组织辖区相关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坚定。
6、负责社区就业岗位开发,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
7、负责审核、上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组织开展就业援助工作,协助落实就业政策。
8、负责做好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服务等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
9、承办社会保险事业,负责审核、上报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10、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就业及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八、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分局:0563-3499108
1、贯彻和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2、负责指导全镇搞集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
3、加强镇村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规划管理,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工程性质变更和新建、改建、扩建中违反规划要求的,及时查处、限期纠正。
4、做好镇村规划管理、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增强居民规划意识,维护规划的权威性。
6、指导、协调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做好各项规划管理工作。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九、财政分局:0563-3496186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政策;组织拟订财政、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管理规章、办法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编制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方案;编制镇年度决算,综合平衡镇财政资金。
3、制定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监缴集体资产收益、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以及其他各项非税收入;负责执行契税征收工作。
4、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对项目实施绩效评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管理镇级预算外财政专户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政府债务和政府贷款业务。
5、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编制、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由镇政府采购中心具体开展采购业务,组织和监督镇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活动。
6、制订镇属资产的管理配套办法;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监管;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负责审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处置。
7、指导和监督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的开展;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对财政投资基建项目实施预、决、结算等基建财务监督管理。
8、贯彻执行全市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管理、发放和核销各种财政收费、罚没票据。
9、彻执行会计、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对镇办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10、组织实施本镇财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管理和核发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11、承办镇委、镇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