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环保局局长于照春告诉记者:“淄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和铁的手腕,不断加大综合整治力度,截至6月29日,全市共摸排‘散乱污’企业23314家,目前已清理取缔4725家,除139家尚在确定类别外,其余18450家都纳入了整改提升范围,对限期完善类的企业规定在7月31日前完成,治理提升类的10月31日前完成,搬迁改造类的明年3月31日前完成。”
1.细致排查 摸清底数
各级政府是“散乱污”企业整治的责任主体,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底数。
近年来,淄博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把生态淄博建设纳入全市“一个定位、三个着力”总体思路,写进淄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并作为全市“十个新突破”工作重点之一,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将生态环保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淄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环保,每月坚持召开生态淄博建设调度会,层层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环境监管责任,环保督查工作逐渐由“督企”向“督政”与“督企”并重转变。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生态淄博建设“百日行动”,共督办重点事项13766件,督办问题6655个,约谈区县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负责人404人(次),组织、纪律和刑事问责76人(次)。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成为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表彰全国环境治理项目推进快、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的4个市之一。
今年2月,环境保护部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做出安排部署。4月起,环境保护部组织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
为全力配合保障环境保护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淄博市委、市政府完善市级领导带队夜查制度,制定了《市级领导带队夜查方案》,每月两次由市领导带领市公安、环保、住建、交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深入各区县开展夜查工作,明确“散乱污”企业和污染大户为检查重点,在全社会持续释放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截至目前,已先后由市委书记周连华、市长于海田、市委秘书长尚龙江、政法委书记韩国祥
4名市级领导带队开展了夜查工作。同时,各区县、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天带队组织开展夜查工作,对夜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散乱污”问题及时汇总上报,并立即进行整改。
作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之一的淄博市,属于老工业城市,长期的工业化发展进程,逐渐形成了企业数量多、结构占比高、覆盖范围广的局面。相当一部分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由于设立时间早,大多存在手续不齐全、环境治理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个别区县、镇办负责人在思想认识上仍调整不到位,怕影响就业、影响稳定,环境监管缺位,存在“散乱污”企业整治推进不快、整改销号率较低等情况。
“散乱污”企业点多面广、规模小、从业人数多,如何整治?摸清底数是关键。
淄博市明确提出,各级政府是“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各区县要对辖区内的“散乱污”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区域或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审批手续、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安全生产等基本情况,凡是符合整治标准的,一律纳入整治范围,登记造册,形成“散乱污”企业清单。开展拉网排查,确保底数清、无遗漏、不乱报、企业信息完整。采取边排查、边登记、边整治、边建档的工作方式,对登记造册的“散乱污”企业,依法立即采取关停取缔或停产措施,确保停止违法排污行为。
2.压实责任 传导压力
市委书记、市长带队督查,层层传导压力,坚决做到“三个一律”。
6月1日,淄博市政府出台了《淄博市“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涉及30多个行业,时间长达9个月,拉开了“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的序幕。
6月20日晚,淄博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治理环境问题“散乱污”问题紧急调度会,通报环境保护部强化督查组对全市“散乱污”企业督查的有关情况,及中央电视台涉及淄博“散乱污”问题的报道。周连华、于海田分别对抓好“散乱污”问题治理提出明确要求,副市长刘荣喜做安排部署,在工作态度上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即一律按环境法律法规办事,一律按最严标准执行,对说情打招呼的一律记录在案、严肃追责;在治理方式上坚持分类施策,按照时限保质保量完成治理任务。
6月23日,淄博市所有市委常委分别带队到区县检查“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周连华到周村区督导时指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是推进生态淄博建设和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是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淄博转型发展、走在前列的重要举措,要以‘零容忍’态度整治‘散乱污’问题,坚决打赢治理攻坚战。”于海田在博山区督导“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时强调:“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手续不完善、超标排放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进行关停取缔。”
6月28日晚,淄博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连夜下发《关于转发中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党组〈致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信〉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区县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履行治理责任,加速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已成为环保工作重点。市委、市政府持续部署,强化督查,压力层层传导至各级党委、政府。各区县的书记、区县长,访企业、看现场、提要求,加快推动“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淄川区委书记李新胜在“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上强调,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细化分工,强化措施,分类施策,坚决做好“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周村区委书记沙向东在党政班子联席(扩大)会议上要求,重点抓好“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和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全力攻坚,完成时间只准提前、不准拖后。
沂源县委书记王义朴实地查看“散乱污”企业治理情况后,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散乱污”企业治理方案,严格落实责任。
在淄博市环保局采访时,局长于照春说,他有一次同区县委书记、区县长一起乘车,书记、区县长说,现在一天得有半天是在干环保,目前全市上下齐抓共管整治“散乱污”企业的局面已经形成。
7月2日,记者在淄博市张店区傅家镇政府看到,尽管是星期天,镇党委书记王峰、镇长张成依然“靠”在办公室调度“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
王峰对记者说:“我们先后召开了‘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会、排查调度会、环保工作紧急会等,成立23个‘散乱污’企业督查组,开展拉网式排查。联合公安、环保、工商、供电等部门成立两个巡查治理小组,形成执法合力,做到全覆盖、无缝隙,确保关停取缔到位、停产整治的真正停下来。”
3.严格考核 严肃问责
对排查工作瞒报漏报,整治工作弄虚作假、推进不力,逾期未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要严肃追责问责,持续深化刑责治污,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生态环境出问题的,一律严肃处理到位;对漠视群众生命健康、践踏法律法规的企业,坚决重拳出击、快侦快办、严惩不贷。”周连华在部、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暨生态淄博建设第二十一次调度会上强调。
“责令一名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向市委、市政府作书面检查;对‘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问题较为突出和被央视曝光的7个镇办党委书记、镇长,共14人,进行组织诫勉谈话;对监管责任不到位的4名区县环保局长,进行组织诫勉谈话。”淄博市日前对个别区县、镇办在“散乱污”企业治理过程中存在工作态度不积极、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问责。
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淄博市委、市政府对各区县实施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考核,市环保局对各区县工作进展情况一日一调度、一汇总、一报告。“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将对每月考核排名靠前的区县、镇 (街道),予以通报表扬,并在资金分配、评优树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在排查工作中瞒报漏报,在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进不力,及逾期未完成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各区县同步实施,对辖区内各镇(街道)“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展开调度、通报、考核、问责。
考核不留死角,问责不留情面,板子又重又疼,让淄博市各级党委、政府既倍感压力,又有动力,纷纷行动起来,全力攻坚“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
为压实基层整改责任,6月29日,由市级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牵头、市环保局工作组配合的11个“散乱污”企业整治督导组,全部进驻淄博市各区县,重点督查各区县党委、政府“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和分类整治工作推进落实及管理台账建立运行等情况,确保问题及时整改、责任不断压实、成效持续凸显。
淄博市进一步健全完善网格化监管制度,做到人员明确、责任明确、薪酬明确、奖惩明确、考核明确,压紧区县、镇办、村居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每月对镇办“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进行排名,明确问责条件,切实将压力传导至基层镇办。各区县、镇 (街道)向社会发布“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通告,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推动“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实行有奖举报,鼓励群众对“散乱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淄博市还强化执法联动,环保、经信、公安、国土、工商、质监、电力等部门、单位,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加大“散乱污”企业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坚决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山东淄博,这座老工业城市,决战2.3万家“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的攻坚战已经打响。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联动执法,有环保部门勇于担当、严格监管,有社会各界众志成城、戮力同心,这场“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的硬仗一定能打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