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日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艺力水晶饰品有限公司、金华康特曼水晶饰品有限公司、浙江省浦江浦发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浦江天隆水晶宝石有限公司、浙江蓝晶光学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浦江奥德利水晶工艺有限公司、杭州铁莹水晶工艺有限公司、浦江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清华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东华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云法、陈伟翔、王元成、邱培育、王献廷、虞宣尧、姚祖义、杜威、王建中、田英良、宁伟。
本标准规定了工艺水晶饰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天然水晶、合成水晶、石英玻璃及晶质玻璃为原料制成的工艺水晶饰品(以下简称饰品)。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7962.1 无色光学玻璃测试方法 折射率和色散系数测试方法
GB/T 7962.12 无色光学玻璃测试方法 光谱内透过率测试方法
GB/T 16552 珠宝玉石 名称
GB/T 16553 珠宝玉石 鉴定
GB28480 饰品 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
GB/T 16552 和GB/T 16553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工艺水晶饰品 craft crystal decoration
以天然水晶、合成水晶、石英玻璃及晶质玻璃为原材料,采用热成型、机械和手工加工及组装制成的艺术品、工艺品、装饰品、日用品。
晶质玻璃 crystal glass
用于制造高级器皿、艺术品和装饰品的玻璃,它具有很高透明度,表面光泽性好,晶莹剔透,经过热成型、机械或手工加工,表现出很好的光色特性。
天然水晶 rock crystal
在一定温度和压力的自然环境中结晶而成,成分主要是SiO2。颜色多为无色透明、紫色、茶色、绿色等,大都含有发丝状结晶物、气泡、杂质和晶体混浊物,又称石英石。
合成水晶 synthetic quartz
模拟天然水晶在自然界中的生成条件,以SiO2为主要原料在反应釜等设备中生成的水晶坯体,与天然水晶有着相同的晶体结构,其颜色更加均匀,晶体缺陷少。
石英玻璃 fuse quartz
二氧化硅单一成分的玻璃,二氧化硅含量一般在99.5%以上,分为透明和不透明石英玻璃,含有少量气泡,结构致密,机械强度、耐热性能很高,热膨胀系数很小,化学稳定性也很好。
4.2按原材料不同分为天然水晶、合成水晶、石英玻璃和晶质玻璃四大类。
4.1用途不同可分为艺术品、工艺品、装饰品和日用品。
4.3 按质量不同可分为A级品、B级品、C级品。
5.1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项目 |
指标 |
|||
A级品 |
B级品 |
C级品 |
||
加工性能 |
整体外观 |
不得有碎口、裂痕、磨痕、杂质;粘接部位无痕迹;立体感强。 |
不得有明显碎口、裂痕、磨痕、杂质;粘接部位无明显痕迹;立体感强。 |
不得有明显碎口、裂痕、磨痕、杂质;允许有不明显小抛光纹;粘接部位无明显痕迹;立体感强。 |
隽刻线条 |
线条清晰,层次分明。 |
线条较清晰,层次较分明。 |
线条尚清晰、层次尚分明。 |
|
外观性能 |
气泡直径,mm ≤ |
0.2 |
0.4 |
0.8 |
允许可见气泡数 个/100cm3 |
1 |
4 |
8 |
|
颜色均匀性 |
颜色均匀 |
颜色较均匀 |
颜色尚均匀 |
|
注:天然水晶、合成水晶仅考核加工性能。 |
5.2物理性能
精磨精抛饰品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项目 |
指标 |
||
A级品 |
B级品 |
C级品 |
|
颜色稳定性 |
4h辐照不变色 |
2h辐照不变色 |
1h辐照不变色 |
表面粗糙度,µm ≤ |
0.3 |
0.5 |
1.0 |
透过率a,% ≥ |
91.5 |
91.0 |
90.0 |
折射率偏差 |
标称值±0.03 |
标称值±0.05 |
标称值±0.08 |
注a:透过率仅适用于无色玻璃。
|
5.3 尺寸偏差
尺寸偏差应符合表4规定,特殊产品按合同要求执行。
表3
项目 |
指标 |
|||
产品形状 |
规格 |
A级品 |
B级品 |
C级品 |
圆球直径偏差 % |
A≤50mm |
±2 |
±2.5 |
±3 |
50mm
|
±1.5 |
±2 |
±2.5 |
|
A>80mm
|
±1 |
±2 |
±4 |
|
其它形状偏差 mm |
A mm |
±1.0%A |
±1.5%A |
±4.0%A |
注:A为饰品设计尺寸。
|
5.4 组装要求
形态、位置应符合设计图样,粘合牢固不松动。
5.5 有害物质限量
饰品中铅和镉的含量应符合GB28480中铅和镉的限量要求。
6.1 外观质量的检查
不借助光学放大装置,在距离30cm,光源强度为40w日光灯下的黑色背景视场中进行检验。
6.2 表面加工特性
6.2.1 表面粗糙度
6.2.1.2仪器:表面粗糙仪,10倍放大镜。
6.2.1.2 检测方法一:根据检测样品放在工作台上,用表面粗糙仪的传感器与样品表面平行,根据样品确定裁出波长λ输入计算机中相应窗口,确定测量产品是否符合标准。
6.2.1.3 检测方法二:用十倍放大镜主要观察对检测产品晶粒形貌、晶粒大小、晶界情况、组织缺陷,进行观察产品是否符合标准。
6.2.2 透过率
按GB/T 7962.12规定方法进行。
6.2.3 折射率
按GB/T 16553或GB/T 7962.1规定方法进行。
6.3 尺寸偏差
用分度值为0.02mm游标卡尺或高度仪测量。
6.4 组装要求
6.4.1 形态位置对照图样目测。
6.4.2 当被测试饰品体积小于或等于100mm3 时,用10g橡皮球距离被测物10cm处,自由落体平行于粘结面,饰片不脱落;当被测试饰品体积大于100mm3时,用10g橡皮球距离被测物20cm处,自由落体平行于粘结面,饰片不脱落。
6.5 有害物限量
选取样品10-30g,使用玛瑙研钵磨至180目左右,105℃干燥1小时,干燥器中冷却,称取0.1g(精确到0.0001g)试样,置于35ml铂坩埚中,用少许蒸馏水润湿,加8ml氢氟酸和5ml硫酸(1+1),在通风橱内加热分解,并冒烟至干,稍冷,用蒸馏水水吹洗铂坩埚内壁,加3ml硫酸(1+1),再加热冒烟至近干,冷却。用蒸馏水溶解残渣,移入5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摇匀。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铅、鎘,采用直接比较法进行定量。
6.6颜色稳定性
采用40W紫外灯(波长253.7nm),距离饰品表面20cm处辐照。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7.1.1 组批
按每班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同一等级产品为一批。
7.1.2抽样
每批随机抽取1%样品,但最少每批抽取10件样品,分作二份,一份作检验,一份留样备查。
7.1.3检验项目
外观质量、表面粗糙度、尺寸偏差、组装要求。
7.1.4检验方法
每批检验各个项目均需合格,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由负责部门分析具体不合格情况后作出该批报废或整理后重新交验的决定,重新提交检验的产品若仍然不符合要求,则该批判为不合格。
7.2 型式检验
7.2.1 设计新产品或对原产品进行改进时、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时、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7.2.2 型式检验应从批量生产的产品中按7.1.2规定随机抽取样本,并按第5章全部项目逐项检验,试验方法按第6章规定进行。
7,2,3 型式检验时全部检验项目均应合格。
7.3 判定规则
以检验数据中最低水平数据所在类别为产品最终类别。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产品或外包装箱上应有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原材料名称、质量等级、检验合格证、企业名称和地址、数量、净重等标志。图示标志小心轻放、易碎、向上、防潮等应符合GB/T 191规定。
8.2 包装
8.2.1 单件产品包装采用纸盒或锦盒,盒内必须用软纸或海绵等防震材料填实。
8.2.2 产品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木箱等。
8.3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剧烈碰撞、重压,在装卸时应轻装轻卸。
8.4 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室内,并放置在木板架或木板上,防止受潮、重压、不得与腐蚀物品混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