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商户:
新水晶城招商选铺工作已进入有营业执照社会商户资格审核阶段,依据招商要求营业执照必须在2015年3月31日以前注册、且为经营实体店的商户,因此需要对本报名商户的实体店进行核实。请收到通知的商户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
1. 需要提供的照片资料
1) 店铺招牌及相邻店铺照片。
照片能清晰看到门头或招牌、能看到左右相邻店铺或柜台、门牌号或摊位号的位置、店内大致情况。
2) 门牌号照片。
能清晰看到门牌号信息。店铺没门牌号或门牌号被遮挡的,请提供租赁合同(含收据)或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标明地址处的照片。
3) 营业执照名称与当前店铺招牌字号不同的,请将营业执照拿至门牌号处一起拍一张照片,照片需能看清门牌号及营业执照内容。
4) 店铺内部照片,至少2张,最多5张(其中一张必须包含营业执照悬挂处,未悬挂营业执照的详见下条)。
5) 未悬挂营业执照的,请将营业执照直立或手持,以店铺全景为背景补充一张照片,需能清晰看到营业执照内容。(不可将营业执照平放在柜台上)
6) 悬挂营业执照的,需提供悬挂营业执照处的清晰照片,要求能看到营业执照上的信息。
7) 经营者名片、店铺售后联系卡、售货单等相关辅助证明材料的照片。
8) POS机小票照片,实体店有pos机的请拍一张pos机小票照片。
2. 有座机及POS机的商户,请将店铺内座机号码、POS机商户编号及终端号、宽带上网账号以邮件正文的形式一并提交。
3. 请尽可能多的提供以上信息,照片必须为相机或手机原始图片,不能经过美图、Photoshop等图片编辑、保存或另存。
4. 请在收到电话及短信通知3天内(不含通知当天)将相关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xsjcbm@163.com),邮箱标题为“报名人姓名+营业执照注册号”。
5. 未如实提供材料或未在指定时间内补充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中国东海水晶城
0518-8716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