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对象
国际商贸城一区东扩市场商位招投标中标的经营户。
二、商位选择定位办法
同行业同商位类型的三个经营户类别的所有中标者合并选择商位。
选择时,按中标价在确定的商位分布区域内从高标到低标顺序选择商位;中标价相同的,抽取顺序号后,依序选择商位。
三、商位选择定位程序
(一)领取商位选择单、经营户须知
凭资料领取商位选择单、《国际商贸城一区东扩市场商位选择定位经营户须知》。
(1)时间: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00)
(2)地点:国际博览中心东馆(饰品行业在东1馆,饰品配件行业在东2馆)
(3)须带资料:
经营户本人办理的:投标标书(经营户自存联)、本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办理的:投标标书(经营户自存联)、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营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
(二)商位选择、领取结算单
入场。凭商位选择单、经营户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经营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分行业、商位类型,在对应区域,经验核后入场,并按选择单上的顺序号对号入座。
商位选择。凭商位选择单按商位选择定位办法依序选择商位,并领取商位确认单。
公证。凭商位确认单、经营户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经营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商位选择定位结果公证手续。
结算。凭公证书、商位确认单(回执)、经营户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经营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进行商位入场资格费、租金、履约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的结算,并领取结算单。
(1)时间:12月7日-9日(每天的上午7:30开始入场,8:30开始选择,至选择现场无人选择为止。)
饰品行业:
12月7日:I型商位(商位选择顺序号1号-250号);Ⅱ型商位(商位选择顺序号1号-350号)。
12月8日:I型商位(商位选择顺序号251号-456号);Ⅱ型商位(商位选择顺序号351号-700号)。
12月9日:Ⅱ型商位(商位选择顺序号701号-1052号)。
饰品配件行业:
12月7日:I型商位,Ⅱ型商位(商位选择顺序号1号-301号)。
12月8日:Ⅱ型商位(商位选择顺序号302号-580号)。
(2)地点:国际博览中心东馆(饰品行业在东1馆,饰品配件行业在东2馆)
(3)须带资料:
经营户本人办理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商位选择单。
委托办理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经营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商位选择单。
四、商位入场资格费和商位租金交纳、签约
(一)交款
凭资料在规定时间到下列银行网点办理入场资格费、租金等交纳手续。
(1)时间:12月8日-11日(9:30-16:00)
(2)为方便经营户,特指定在以下银行网点办理。
序号银行网点名称地址
1中国工商银行商城支行国际商贸城一区市场东辅房
2中国农业银行义乌福田市场支行国际商贸城一区市场东辅房
3中国农业银行义乌商海支行义乌市稠州北路685-697号(金茂大厦)
4中国银行义乌福通支行国际商贸城一区市场东辅房
5中国建设银行义乌福源支行国际商贸城一区市场东辅房
6义乌农商银行长春支行国际商贸城一区市场东辅房
7义乌农商银行商城分理处兴中小区12幢15号
8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义乌商城支行国际商贸城一区市场东辅房
(3)交款方式
持银行卡或存折在指定银行网点柜台办理转账手续,为方便办理,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
(4)须带资料
经营户本人办理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商位结算单。
委托办理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商位结算单。
(二)签约
凭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商位使用协议书。
(1)时间:12月13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00)
(2)地点:国际博览中心东馆(饰品行业在东1馆,饰品配件行业在东2馆)
(3)须带资料:
经营户本人办理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公证书、商位结算单、银行交款回执。
委托办理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营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公证书、商位结算单、银行交款回执、委托书。
五、其他规定
1.参加商位定位的经营户应按本通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带齐相关资料,参加商位选择定位、商位入场资格费和租金等结算、交款、签约,逾期责任自负。
2.选择商位经营户应按高标到低标的顺序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商位选择。选择商位时间每个经营户限定在1分钟内;正在选择的经营户在限定时间内未能完成选择的,由后一顺位选择经营户进入选择区进行选择,以此类推。
3.经营户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选择商位的,选择顺序顺延。顺延后的选择商位经营户按到场时间即时排序,排序位置为正在选择商位经营户的后一位。
4.中标价相同的经营户未按时到达“商位选择定位”现场并抽取选择顺序号的,由“商位选择定位”组织方指定代表代为抽签确定选择顺序号。
5.同一商位类型的经营户因人数太多而须分成数日进行商位选择定位的,当日选择结束后,用于商位选择定位的图纸在经营户代表监督下当场封存并存放义乌市公证处,次日在经营户代表监督下启封使用。
六、本次定位由义乌市公证处现场公证
七、咨询电话
85415207、85415208
本通告由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