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水晶城搬迁整合及招商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新老水晶城搬迁整合实施方案》,对在县内从事水晶商品经营销售且近三年年均纳税额前10名的商户界定为“特别贡献商户”(经税务部门核定后确定),在其所处新水晶城商铺选择阶段享有优先选铺权。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携带近三年纳税相关证明材料自行申报。申报地点在老水晶城北三楼或新水晶城接待中心,截止时间为7月24日17时,逾时不再接受申报,由此而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特此通知,敬请互相告之。
江苏东海水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省东海县水晶市场
201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