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标准
前 言
本标准由沙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沙河市人民政府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北省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沙河)、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丝印工艺玻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丝印工艺玻璃的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玻璃为基片,使用用油墨(油漆)经丝网印刷工艺印刷加工后制成的装饰用玻璃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X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ISO 2859-1:1999,IDT)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 11614—2009 平板玻璃
GB 15763.2—2005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GB/T 26555—2011 丝网印刷铝合金网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丝印工艺玻璃是以玻璃为承印物,丝印油墨(油漆)为原材料,网版印刷成像,经高温烘烤或紫外线固化定型而制成的工艺玻璃总称。
3.2 丝印类油墨类工艺玻璃
3.3 UV油墨类工艺玻璃
3.4 烤漆类工艺玻璃
4 产品分类
按承印物的分类为:平板玻璃类、钢化玻璃类;
按生产工艺分类为:丝印油墨类工艺玻璃、UV油墨类工艺玻璃、烤漆类工艺玻璃。
丝印油墨类工艺玻璃工艺流程:网版印刷图案,160-180度,5-8分钟烘烤定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