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水晶玻璃产业既是符合我国产业政策的绿色环保产业,也是具有创新竞争力的优势产业。水晶玻璃产品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是丰富市场、充实和美化生活的必需品。水晶玻璃制品用途非常广泛,具有良好的高透光率、高透明性、高包容性、高艺术性和不可替代性,水晶玻璃制品晶莹剔透,特别是水晶玻璃艺术品的高贵典雅和极高的艺术感染力,令人赏心悦目、心旷神怡,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水晶玻璃行业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大有可为。
早在战国时期,我国已能制作玻璃制品。在不同历史时期,伴随生产力水平的发展和提高,我国日用玻璃制品显示出鲜明的民族风格,其精湛的技艺,深厚的文化底蕴,实用性和艺术性的融合,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目前在浙江省水晶玻璃行业中拥有一批经验丰富、技艺超群、德高望重,身怀绝技的艺人,由他们创作的水晶玻璃艺术精品,巧夺天工,技艺精湛,被国内文人墨客推崇为“国宝”与“国粹”。有的作品作为国家礼品赠送国际友人,深受国内外知名人士的广泛赞誉。水晶玻璃行业的艺人和大师们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技艺的传承者,理应受到社会的承认与尊重。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进一步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水晶玻璃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艺传承,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精神,推动水晶玻璃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经中国日用玻璃协会提议,浙江省水晶工艺制品协会三届二次副会长会议讨论并通过,在行业内组织开展水晶玻璃工艺美术师的评审工作。为此,特制定《第一届水晶玻璃工艺美术师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实事求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继承、保护、弘扬、保护和发展水晶玻璃艺术及水晶玻璃事业。通过第一届水晶玻璃工艺美术师评审,肯定其艺术成就,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知名度,激励和引导从事水晶玻璃艺术的专业人员进一步繁荣创作,传承创新,开拓市场,丰富百姓文化生活,促进水晶玻璃产业的健康、持续、又好又快发展。
评审工作坚持在主管部门指导下,以《办法》为依据,坚持自愿、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由协会组织、本人申请、专家审查、集体评审、社会监督。
第三章 评审组织机构
一、成立第一届水晶玻璃工艺美术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浙江省水晶工艺制品协会会长和常务副会长组成。
二、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及评审日常工作。
三、组建第一届水晶玻璃工艺美术师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的实施。评审委员会委员由评审领导小组聘任,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若干名。评审委员需有以下资格:
(一)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主持公平、公正,艺术造诣深厚的业内专家;
(二)日用玻璃、水晶玻璃行业及有关部门中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专家、名人;
(三)文化艺术部门中具有与水晶玻璃专业相关中级以上职称的专家。
第四章 申报条件
一、申报第一届水晶玻璃工艺美术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艺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有丰富的创作实践经验,一定的艺术造诣和较高的艺术修养,掌握独特技艺或绝技,风格独特;
(三)勇于创新,在行内外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对水晶玻璃艺术产业的发掘、继承、弘扬、保护、创新、发展及人才培养等方面有一定贡献;
(四)连续从事水晶玻璃艺术专业创作和实践活动5年以上;
二、能达到以下条件者,可允许破格申报,但应从严掌握,其条件是:
(一)技艺高超,作品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艺术风格,具有原创性,自成流派;
(二)在行业内同行中,具有特殊贡献和重大影响并被社会与行业所公认者。
第五章 申报范围
从事工艺水晶玻璃艺术品设计、创作的人员。
第六章 申报程序
一、申请
(一)第一届水晶玻璃工艺美术师的评审实行个人自愿报名、企业或组织推荐,由申请人填写《第一届水晶玻璃工艺美术师评审申请表》,提供本人有关业绩、成果、学历、职称、荣誉称号证明的复印件等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如有代表性的著作或论文可另附一套,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办公室。
二、报送水晶玻璃艺术作品
(一)通过初评的申请人须报送3件(套)近3年内由本人或由本人为主创作的水晶玻璃艺术实物作品(以下简称作品)。
(二)申请人须附报送作品7寸彩色照片及文字说明(一式三份),作品应在规定时间内邮寄或自送至评审办公室。
(三)申请人应附作品清单,评审工作结束,报送的作品(其中一件将由评审办公室收藏)其余作品一律退还本人。
第七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办公室负责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接受申请人的作品,整理汇总申请资料,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意见提交评审委员会。
二、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作品和资格审查意见,综合评价申请人技艺水平,第一届水晶玻璃工艺美术师建议名单,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经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由评审办公室将第一届水晶玻璃艺术美术师建议名单在浙江省水晶工艺制品协会网站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后向社会公布评审结果。
四、由浙江省水晶工艺制品协会颁发“第一届水晶玻璃工艺美术师”证书。
第八章 管理办法
一、评审委员会
建立评审委员专家库,评审委员不设常任,根据评审工作的需要,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评审委员。
二、评审纪律
(一)有下列情况的申请人,撤销其“第一届水晶玻璃工艺美术师”的评审资格。
1、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伪造业绩,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剽窃他人作品的;
2、品行不端,在本行业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二)所有参加评审工作的人员,要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抵制评审过程中的不正之风,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三)为了保证评审工作公正、公开、公平,对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九章 附则
一、本办法由浙江省水晶工艺制品协会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浙江省水晶工艺制品协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