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宝石加工存在的噪声扰民、破坏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日益严重,直接危及市政排水设施,严重影响市民生产生活秩序,市民反应强烈。为了推动我市宝石产业健康发展,促进宝石产业转型升级,彻底解决噪声扰民,城市排水管网堵塞,宝石生产废水污染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广西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我市决定对宝石加工行业开展综合整治,广大宝石加工业主要切实履行法律义务,配合和服从综合整治行动。
各宝石加工业主必须在2015年5月25日前停止在居民生活集中区进行宝石加工生产活动,全部搬迁到宝石集中加工点,并及时到工商、环保、消防、电力等部门办理生产经营的相关证照。对未按要求撤离搬迁、继续非法加工生产的宝石加工业主,我们将依法采取断电、关停等措施,坚决予以取缔。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