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打造“水晶之都”品牌,2007年东海质监局受县政府委托成功开展了东海水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申报工作。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东海水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了审查。经专家审查委员会技术审查合格,批准自2007年10月起对东海水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东海水晶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对提高“东海水晶”的知名度,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市场,抢占国外市场制高点等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全县已初步形成高品质石英玻璃管、高等级石英玻璃原料、硅微粉三大生产基地和优质压电石英晶体、多品种石英照明灯具两大中心为代表的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硅材料产业群体。硅材料加工业已开发出50多个系列1000多种硅产品,其中硅微粉、石英玻璃管、石英玻璃原料的产量均占全国80%以上,石英照明灯具产量占全国40%以上。“东海水晶”证明商标又成功获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品牌效应”是东海水晶跻身国际市场的通行证。下一步东海县将发挥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一品牌优势,进一步提升东海水晶的品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