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一批运到国外的货物已经三个多月了,客人说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有霉变情况。货款就一直拖欠着未付,请问怎么办?订单由他们公司的业务员签署!
答:依据我国《合同法》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货物买卖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对于这类问题,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类处理:(1)如果货物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建议协商解决;(2)如果货物在出运前未发现问题,在国外被认为有质量问题,须请对方提供商检证明,并经公证、认证;对方不提供的,则说明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主要还是想延付货款,此时就要保持警惕了。
订单由公司业务员签署的,只要能证明业务员是公司员工,就可以追究公司的责任(涉及代理法律关系)。否则,在诉讼中就要把员工及公司一同列为被告。(朱凌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