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产业改造提升为导向,依照“高端、创新、整合、协同、开放”发展理念,整合与提升现有创新服务平台,加快构建集研究开发、智能制造、众创孵化、科技金融、人才引育、公共服务于一体的水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形成“一核多点、全域覆盖”的创新服务格局,力争把我县水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成为全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的标杆。
二、总体目标
围绕提升完善水晶产业链,打造创意设计、研究开发、人才培育、生态环保、知识产权保护“五位一体”的科技创新链,通过三年的创建,实现创新设计能力大幅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科技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突破的产业创新生态体系,促进水晶产业质量迈上新台阶,创新能力取得新进展,企业培育形成新梯队,服务成效实现新突破,创新环境取得新进步。
三、三年建设内容
(一)以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等建设为重点,打造“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
1.共建由龙头企业、高校联合创办的水晶产业研究院,重点解决三废处置及综合利用、工艺装备、新型水晶原材料研发等难题。
2.成立浦江微电子与智能制造研究院,支持园区内企业智能化装备的应用,引导企业加大投入,提升浦江水晶产业装备创新能力。
3.引进高校、中介机构技术转移服务,在园区内设立技术转移中心6家。
4.发挥工匠学院办学优势,开展水晶产业相关技能培训,为水晶企业输送各类技能人才。
(二)以创意设计、DIY工厂、展示中心建设为重点,打造创意设计体系。
1.建立创意设计大师工作室及众创空间,帮助提升相关从业人员创意设计能力,提升产品附加值。
2.建立大院名校创意设计平台,到2023年至少引进6所院校开展产品设计、品牌设计合作。
3.建设水晶DIY工厂(小型微型水晶工厂),供消费者近距离参观、欣赏、体验,了解水晶产业历史变革,深度感受水晶文化。
4.建设水晶科技主题馆,在现有水晶主题馆的基础上新增水晶新产品、机器设备、环保科技、知识产权、行业大师等展示板块。
(三)以产品提质、装备工艺提升等技术攻关为重点,打造技术创新体系。
1.通过申报省、市、县科技计划项目,省、市级研发中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培植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工作,引导企业树立科技意识、创新意识,指导和帮助企业逐步建成企业科技创新体系,确保顺利完成综合体建设各项科技指标任务。
2.以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为依托,建立水晶加工工艺与水晶装备研发中心,围绕水晶产品制造中的切割、刻面、研磨、钻孔等加工环节,联合龙头企业和国内科研机构开展技术攻关,开发水晶加工工艺和高端加工设备,大力发展全自动设备制造。
3.建设水晶热加工研发中心,加强对高端工艺品热加工工艺的研发,攻克制约我县水晶热加工工艺核心关键技术,补齐产业创新发展短板。
(四)以三废处置工艺技术攻关为重点,与大院名校开展深入合作,打造资源化利用科技体系。
开展废渣中水晶玻璃与其他含金属杂质分离攻关,着力解决水晶加工时气味重、噪音大、粉尘多、水晶粘合工艺无标准等问题;开展水晶废水循环利用和水晶固废再利用项目研究,拓展水晶加工废渣资源化利用途径。
(五)以检验检测、行业协会、科技中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打造产业创新公共服务体系。
新建综合体服务大厅,整合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浙江省水晶行业协会、浙江水晶产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科技大市场等公共技术平台资源,吸引科技服务机构入驻,为产业内中小企业提供检验检测、商标品牌培育、应对贸易壁垒、标准制定、认证咨询、人员培训、风险预警、质量技术咨询等服务,降低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成本。
(六)以建设知识产权维权中心、知识产权调解工作室为重点,打造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引进知识产权代理机构3家,建立知识产权维权中心1家,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室1家,在知识产权检索、申报指导、代理、维权、纠纷调解等方面加大水晶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七)以孵化器、众创空间、路演中心等为建设重点,打造创业创新孵化体系。
强化产业展览展示服务,支持企业开展设计大赛、品牌展览、行业论坛等系列活动。
1.建设水晶产业科技型企业众创空间和孵化器,为水晶产业提供产品设计、电子商务等孵化服务。
2.建设路演中心。
3.举办水晶产业博览会,扩大浦江水晶产业影响力,加强产业信息交流,掌握国内外行业动向,加大品牌打造和产品营销力度。
(八)以职工活动中心、职工医疗中心、职工培训中心、银行网点等平台建设为重点,打造产业创新生态服务体系。
1.建设水晶产业人力资源教育培训中心,为企业提供理论与实操相结合的各类技能培训。
2.建立劳动纠纷联合调解中心,为企业和职工提供劳动维权、公共法律咨询等服务。
3.建设水晶园区创新图书馆,展示水晶行业相关图书资料。
4.建立商业银行服务网点,为水晶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5.建立民族团结示范基地,为园区少数民族员工提供文化、技能及其他各类服务,促进各民族员工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园区和谐发展。
6.出台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相关政策,制订完善并增加关于鼓励和扶持水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的相关政策,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四、指标任务
到2023年,实现水晶及上下游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达73.40亿元、产业集群增加值达16.20亿元、产业集群亩均税收13.94万元。产业集群研发投入达4300万元,占全县研发投入比重的8.60%,产业集群的研发人员达286人,累计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6家。实现产业集群企业数达300家,其中规上企业达48家,开展 R&D活动的规上企业48家,累计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1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76家。累计集聚服务机构10家,服务企业3000家次,解决企业技术难题数300个,产学研合作项目48项,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企业达35家。
五、方法措施
(一)建立工作领导机制。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水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综合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水晶产业园区),办公室主任由县水晶产业园区主要负责人兼任。在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促成各成员单位相互协作,做好工作计划,清单式推进和动态监督考核,确保综合体建设高效有序推进。
(二)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县水晶园区管委会作为水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的创建主体单位,抽调人员组建综合体建设工作专班,全面负责建设工作;县科技局做好综合体创建的业务指导,其他相关部门确定专人参与配合;水晶行业协会和科技中介机构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县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协作、落实责任,跨单位整合创新资源,对标综合体目标任务,加大对综合体重点实施项目的跟踪、推进、落实,打造共建、共享、共赢的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创建预期目标。
(三)落实资金保障机制。县水晶产业集聚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是综合体建设的依托运营单位。建设资金以县人民政府和水晶园区管委会投入为主,省科技厅拨付资金给予配套,县财政局做好财政资金保障,确保相应资金及时拨付。
(四)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相关责任单位和综合体运营单位进行考核:对相关责任单位的主要考核内容为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纳入年终动态考核;对综合体运营单位的主要考核内容为运营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