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省政府取消 的事项名称 |
市政府取消 的事项名称 |
县政府取消 的事项名称 |
职权 类别 |
设定依据 |
实施部门 |
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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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 |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 |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 |
其他 权力 |
《山西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第二、六条 |
县经信局 |
取消后,县经信局要利用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已取得核准批复文件的项目和已备案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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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省中小微企业品牌发展的奖励 |
省级中小微企业品牌发展资金初审 |
县中小微企业品牌发展资金的初审 |
其他 权力 |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十八条 |
县中小企业局县财政局 |
今后不再组织此类表彰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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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省中小微企业及服务业发展项目资金核拨 |
省中小微企业及服务业发展项目资金核拨初审 |
县中小微企业及服务业发展项目资金初审 |
其他 权力 |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五条 |
县中小企业局 县财政局 |
取消后,县中小企业局要做好相关工作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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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财政补助资金核拨 |
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财政补助资金核拨初审 |
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财政补助资金初审 |
其他 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十条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五条 |
县中小企业局 县财政局 |
取消后,县中小企业局要做好相关工作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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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
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 |
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 |
行政 征收 |
《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第三十九条 |
县水务局 |
取消后,县水务局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加强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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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省政府取消 的事项名称 |
市政府取消 的事项名称 |
县政府取消 的事项名称 |
职权 类别 |
设定依据 |
实施部门 |
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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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设项目除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保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 |
建设项目除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保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 |
建设项目除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环保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 |
行政 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 |
县环保局 |
取消后,县环保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相关规定,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同时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确保国家相关环保政策落实到位 |
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的部分内容。取消后,职权名称修改为“建设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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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县政府落实晋政发〔2018〕38号增加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4项)
序号 |
职权名称 |
职权类别 |
职权依据 |
原实施部门 |
改革意见 |
我县承接部门 |
备 注 |
1 |
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 |
行政确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二条 |
省环保厅 |
下放至县级环保主管部门 |
县环保局 |
作为新设大项,纳入县级权力清单。 |
2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项 |
省公安厅 |
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 |
县公安局 |
已纳入县级权力清单。 |
3 |
对互联网营业场所网络安全的核准 |
行政许可 |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第四、十一条 |
省公安厅 |
下放至市、县 级公安机关 |
县公安局 |
已纳入县级权力清单。承接后,职权名称调整为“对互联网营业场所网络安全的核准”。 |
4 |
生产、生活必须车辆限行区域的通行许可 |
其他权力 |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四十条 |
省公安厅 |
下放至市、县 级公安机关 |
县公安局 |
作为新设大项,纳入县级权力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