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关于埃及要求进口产品必须符合埃及标准的警示通报》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请各位会员单位高度重视埃及进口产品清关新要求,根据《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关于埃及要求进口产品必须符合埃及标准的警示通报》的函的精神,做好相关工作,避免出现滞港和退运等不必要的损失。
附件1: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关于埃及要求进口产品必须符合埃及标准的警示通报
附件2:关于帮助企业妥善应对埃及进口标准最新要求的紧急通知
浙江省水晶工艺制品协会
附件1:
质检检函〔2014〕310号
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关于埃及要求进口产品必须符合埃及标准的警示通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近期,埃及出台新措施,要求进口产品必须符合埃及标准,不符合埃及标准的产品将禁止入境甚至被退运,没有注明埃及标准号的检验证书将不能通关。
为维护我国对埃及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
请各地检验检疫局通知当地生产企业、贸易商以及行业协会,高度重视埃及进口产品清关新要求,充分利用
出口商和生产企业可以登录埃及进出口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goeic.gov.eg/descriptionsearchindex.asp , 使用“查询系统”按照品名或者HS编码查询产品的埃及标准。出口商和生产企业也可以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http://jyjgs.aqsiq.gov.cn/index.htm,下载国家质检总局搜集到的埃及标准目录,参考使用。我司正在向埃及方面索要埃及标准文本,一旦获得将及时向出口商和生产企业提供。
我司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迅速向企业宣传有关新要求,为企业提供服务和指导,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特此通报,有效期1年。
质检总局检验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