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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资讯
关于生产销售水晶灯具企业应取得3C强制性认证的告知函
2015-01-20 17:09 点击:413
浙江省水晶工艺制品协会:
近期有举报浦江县个别企业生产销售
水晶
灯具(36V以上的台灯、壁灯、吊灯、落地灯等)未经3C强制性认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杂俐》第六十七条规定,4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现函告你协会,请权益,以上产品在生产认证证书(印3C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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