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搬迁过渡费:搬迁机械设备单头机,每台补助200元;三头机以上机械设备全额补助。
2. 企业入驻园区享受两年免收厂房租金政策。两年后按月5元/m²收取租金。
3. 生产用沉淀池,高位循环水池由园区统一建设,环评报告由园区出资办理。
4. 电费:企业用电按贵州省基本电价(大功率用电0.52元/度)由供电部门收取。
5. 燃气:管道天然气5元/m²。
6. 企业入驻园区的水电开户费用由园区负责。
7. 办证:园区采取“一站式”服务,明确专人负责办理登记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
8. 投资者的子女在户口迁移,入托、入学、就业等方面享受独山县常住居民同等待遇。
9. 企业登记注册后,符合微企补助条件的,可申请一次补助5万元。积极协调金融部门解决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10. 企业入驻园区投产开始,前三年按相关税收100%返还给企业作为发展生产资金,第四、五年按上缴相关税收50%返还。